
青山埋忠骨,史册载功勋。革命烈士的安息之地,本应是庄严肃穆、清净肃穆、世代敬仰的神圣净土,也是传承英烈精神、筑牢民族信仰的核心载体。
然而,在江苏省沭阳县新河镇沙河村,为解放事业壮烈牺牲的胡位书烈士,其长眠之墓竟遭公然亵渎——当地政府无视英烈保护法律红线,在距离烈士墓仅2-3米处,违规动工兴建上千平方米的垃圾中转站,让忠骨安葬之地被污浊规划围困,烈士尊严被肆意践踏,此举不仅狠狠刺痛烈士家属与当地村民的心,更暴露出相关部门对英烈精神的极端漠视、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对民生情感的全然不顾,失职之举令人发指。
胡位书烈士,1912年4月生于当地,生前担任潼阳县沭河乡乡长,1941年9月,在沭阳新河战斗中冲锋在前、英勇杀敌,最终壮烈牺牲,年仅29岁。这位把年轻生命献给家乡解放事业的英雄,长眠于新河镇沙河村后河组扎新路北侧,是家乡父老世代引以为傲的精神丰碑,也是后辈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的重要纪念地。
这样一处承载着红色记忆、烈士荣光的安息之所,本该被各级部门悉心呵护、重点保护,可如今却沦为违规建设的牺牲品。更令人心寒的是,当垃圾中转站动工建设、拉起围挡之时,烈士家属全然被蒙在鼓里,直至施工推进才得知真相,家属与村民当即强烈制止,此事在当地引发轩然大波,群众纷纷怒斥:这是对革命烈士的极大侮辱,是对英烈英灵的公然冒犯!
面对显而易见的错误选址、烈士家属的激烈反对和清晰的法律禁令,当地相关人员非但没有立刻停工整改、另选合规地址,反而采取敷衍、施压的方式处理。
沙河村书记陈莉多次上门,非但不站在保护烈士尊严的立场发声,反而反复做烈士后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家属配合政府施工,甚至妄图用经济补偿换取烈士尊严,被烈士家属断然拒绝。
用金钱衡量英烈功绩,用利益交换烈士安息地的清净,这种荒唐又冷漠的做法,彻底背弃了英烈保护的初心,践踏了全社会的情感底线,更是对烈士英灵的二次伤害,尽显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英烈的不敬、对法律的无知与漠视。
经实地核实,沭阳县新河镇政府推进的“沙河村新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工程”,选址与胡位书烈士墓直线距离仅2-3米,几乎紧贴烈士墓地,此举公然违反多项英烈保护法律法规,性质极其恶劣。
《江苏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严禁邻近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等破坏纪念环境、亵渎纪念氛围的建筑设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也严令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任何有损英烈纪念环境与氛围的行为。
该垃圾中转站一旦投入运营,刺鼻异味、蚊虫滋生、噪音污染将彻底笼罩烈士墓,原本庄严肃穆的安息之地,将变成污浊嘈杂的垃圾处理点,英烈将在九泉之下不得安宁,这不仅是对烈士个人尊严的践踏,更是对整个英烈群体、对红色历史的亵渎。
更让人愤慨的是,烈士家属为捍卫烈士尊严、维护法律权威,依法逐级维权,却遭遇层层推诿、处处碰壁、维权无门的冰冷困境,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让违法建设行为持续得不到制止。
家属第一时间向宿迁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反映诉求,请求依法叫停违规工程,可该部门始终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有效制止措施,坐视违法施工推进,尽显行政不作为。
随后家属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向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举报,这本是检察机关法定的公益诉讼履职范畴,工作人员却刻意推诿,以“应走刑事诉讼”的荒谬理由拒绝受理,公然背离检察机关保护英烈、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法定要求。
即便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再次举报,检察机关仅派员简单谈话后,便再无任何实质性回复、无任何整改动作,维权诉求彻底石沉大海。
从市级英烈保护主管部门,到肩负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本该是英烈尊严的守护者、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却在英烈权益被侵犯、法律红线被触碰时,相互推诿、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对违法建设视而不见,对烈士家属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任由亵渎烈士的行为持续发生。
这种漠视英烈、漠视法律、漠视群众诉求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更是对国家英烈保护法律体系的公然践踏,其失职失责程度,必须被严肃追责。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英烈精神是民族的根魂,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维护烈士尊严,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是不容置疑的民族底线,更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英烈名誉、破坏英烈纪念设施。
沭阳县新河镇的违规建设行为,相关部门的推诿不作为,早已突破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和民族情感底线,是对英烈的大不敬,对法律的大无视。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并严正提出三大核心诉求:第一,立即责成沭阳县政府全面叫停沙河村垃圾中转站违规项目,彻底拆除现有施工设施,无条件另行选址建设,全面清理烈士墓周边违规痕迹,恢复烈士安息地庄严肃穆的原有环境。
启动专项调查程序,严肃查处宿迁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沭阳县相关部门此事件中的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履职不力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绝不姑息。督促民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依法划定胡位书烈士墓专属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识,建立常态化、长效化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机制,从制度上杜绝此类亵渎烈士、漠视法律的恶性事件再次发生。英烈不容亵渎,法律不容挑衅,尊严不容践踏。每一位烈士的牺牲都重于泰山,每一处烈士安息地都容不得半点污浊。
我们敦促相关部门立刻警醒,放下敷衍心态,敬畏法律、尊重英烈、体恤民情,以最快速度纠正错误、整改落实,给烈士家属、给当地群众、给全社会一个公正合理的交代,让忠骨得以安息,让英烈精神永被传承,让“尊重烈士、致敬英雄”真正成为全社会刻在骨子里的信仰,而非一句空洞的口号!(胡方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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